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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税“三项制度”成新样板

发布日期:2018/2/6 19:25:3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8-01-26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全面试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单位之一,省地税局加强顶层设计,扎实推进,全面推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与此同时,省地税局还自我加压,自我革新,推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并以“双随机一公开试点为契机,加大行政公示制度集成创新,努力探索新路径、创造新经验、取得新进步。

2017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调研包括江西省地税局在内的试点经验后,2018年起将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三项制度”。江西省地税局“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样板。

◎文/图记者方维芳

江西地税

南昌地税局试点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

让税务机关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作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举措,着重从透明、规范、合法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规制,旨在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推行“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

税务机关是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征税权力是关系纳税人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权力。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地税系统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旨在采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让每一起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将有力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明执法。

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确立的试点单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省地税局加强顶层设计,扎实推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任务导向,集中精力抓好全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先行先试、选择南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青云谱区局等四个单位开展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并以“双随机一公开”试点为契机,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集成创新,扎实推进、落地落实,“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调研包括江西省地税局在内的试点经验后,2018年起将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三项制度”。江西省地税局“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样板。

探索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新路径

2017年,江西省地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为全面试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五个单位之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地税局建立了立体化改革工作格局,做到层层有任务、层层有重点、层层有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取得成效。

沿着“谁来审、怎么审、审什么?”这条主线,省地税局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改革的总体实施方案,缕清了目录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确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时间表,为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结合执法实际,突出税收特点,把握执法重点,省地税局制定了《全省地税系统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分省、市、县三级明晰审核的具体项目、执法依据、提请部门、送审材料和审核重点,实施“清单管理”。

与此同时,省地税局编制了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图,规范审核程序。流程规定重大税收执法决定的承办部门应在决定作出前向法制部门提交送审材料,法制部门在承办部门或者机构提交送审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根据不同情况出具《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流程图将严格的审核程序形象化,增加了基层可操作性,规范了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

为了督促各地全面推行法制审核工作,省地税局还建立了“台账式”动态管理机制,设计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台账》,要求法制审核部门将每起审核事项及时登录,上级可随时调阅,有利于掌握各地试点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落实。对每一项审核,省地税局还实施全程跟踪式控管,及时掌握收集执法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杜绝一审了之。萍乡市地税局法规部门在对一起税收保全措施进行法制审核后,密切跟踪、动态监控该纳税人后续的税收法律行为,在该纳税人缴纳部分税款及滞纳金,并就剩余税款作出了分期缴纳计划的当日,立即解除了税收保全措施,既有效地防范了执法风险,又及时地保障了纳税人权益。

据统计,试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共审核167起,其中税款征收类98起、行政处罚类34起、行政强制类35起,法制审核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创造税收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新经验

“我们是南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人员,现在是2017年9月21日下午2时40分,开始对我们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这是我们的税务检查证请您查看。”在南昌一家医院门诊部八楼,南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首次开启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执法人员胡亚睿告诉记者,整个执法过程非常顺利,税务稽查执法的第一环节“送达检查通知书”过程全记录工作完成。

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赋予试点任务的情况下,省地税局自我加压、自我革新,在南昌市地税局推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南昌市地税局在接到试点工作任务后,高度重视,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努力探索推行适合地税工作实际的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根据试点方案,南昌市地税稽查局应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南昌市地税稽查局还通过综合运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税收执法记录仪、办税场所全程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建立了“询问室、指挥室、听证室、执法设备及证据管理室”四个执法运行环境,确立“入户检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处置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取证、留置送达”“七必录”执法记录管理模式,形成“以执法记录仪为主、录音设备为辅、监控摄像机为补充”的执法场景音像记录体系。据悉,这些举措在南昌市乃至全省地税系统均属首创。

“通过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南昌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从执法和管理开始时起,到结束时为止,整个活动记录的内容是连续、完整的,不能编辑、更改,因此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严谨。无论是制作使用税收文书、操作应用“金三”系统,还是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现场,税务人员都感到有一双“无形的眼睛”在监督审视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符合程序,从而自觉做到执法规范、严谨。

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全省地税全面认真梳理税收执法基础信息,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等工作要求,依托省、市两级门户网站,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收执法主体、职责、权限、进户执法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力求执法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与此同时,省地税局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欠税“黑名单”制度,推动与地方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江西”网站互联互通,既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让企图逃避纳税义务的失信纳税人无所遁形。

省地税局还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税务稽查执法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

在试点推行过程中,省地税局进一步明确了税务稽查对外执法的主体地位、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省、市两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的入库标准,规范了跨区域异地检查程序,建立起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统一调度、协调高效的稽查体系,并完善了与“国地税合作”“行政执法监督”“一案双查”等工作相结合的配套机制。省地税稽查局还率先公开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全省901户重点税源企业和397名执法检查人员分别纳入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省局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全面送达相关纳税人。目前,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省全面铺开,今年以来全省开展随机抽查1215户,查补入库税款6.67亿元,随机抽查户数占比由2015年的15上升到55,查补税收收入占比45.15。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推行,实现了税务稽查流程更规范、选户模式更科学、资源调配更合理、执法威慑力更强大、税收环境更优化,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认可。

江西地税“三项制度”成新样板》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地税三项制度、江西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江西地税申报期2017年、地税局三项制度总结、河北地税三项制度、江西成新农场、江西地税、江西地税网、江西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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